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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殡葬领域服务主体备案管理新规:代理、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墓材墓碑销售等组织和个人须备案,11月30日前完成集中备案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作者:本站整理2026-09-17 09:30 阅读 8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殡葬领域从事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民规〔2026〕17号,2026年9月16日发布),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主体备案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除依法设立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以及墓材、墓碑生产与销售等殡葬相关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应当向主要服务活动提供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办理备案。备案对象分为组织类(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类(实际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在时限上,各区县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集中备案工作,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现有殡葬服务主体的备案;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组织类应在取得证照后30日内、个人类应在实际开始提供服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备案事项变更或停止服务的,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

在办理方式上,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申请人可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渝逝有安”殡葬服务专区线上办理,也可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区县民政部门指定窗口现场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民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备案回执,回执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备案信息未发生变更的实行简易延续。

通知明确,“渝逝有安”平台是全市殡葬服务备案管理的唯一官方数据源。各区县民政部门定期通过该平台及政府官网公布已备案主体名单,已备案主体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备案回执,并在服务时主动出示。同时建立备案信息共享、部门协同、信用约束机制,将日常检查、行政处罚、群众有效投诉等情况录入平台,对违法违规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依法公示,情节严重的撤销备案;督促已备案主体在提供服务前与丧属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

市民如需了解殡葬服务政策、查询正规殡葬服务机构和办理相关事项,可拨打重庆市殡葬服务热线96000咨询,如发现殡葬领域违规行为可通过12315举报。

本站提示:本文信息来源于重庆市民政局公开发布的《关于规范殡葬领域从事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民规〔2026〕17号),仅供了解参考,具体执行以相关单位正式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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