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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公证处“视频签公证+遗产管理人”破解异地继承登记难题

来源:重庆长安网作者:本站整理2026-06-03 09:30 阅读 4
黔江公证处“视频签公证+遗产管理人”破解异地继承登记难题亲人去世后留下房产,继承人身在异地甚至远在境外,往返奔波成本高、办理周期长,一直是不动产继承登记中的堵点。据重庆长安网(重庆法治报)报道,黔江区公证处运用遗产管理人制度,以“视频签公证+遗产管理人代办”的方式办理了一起不动产继承事项,把公证、代办、核税、领证串成闭环,办结后的不动产权证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继承人手中。

这起事项的难点在于“人到不了、事还得办”。按照通常流程,继承公证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核验身份、签署文书;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等环节又分属不同部门,异地继承人往往要在多个窗口之间往返。黔江区公证处给出的方案是:先由公证机构通过视频方式完成继承人身份核验与意思表示确认,出具继承公证书;再由遗产管理人接受委托,代为办理后续的不动产登记申请、税费核算缴纳、证书领取等事项。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继承编确立的一项制度安排。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以及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等职责。

正是“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分割遗产”这些法定职责,让遗产管理人可以名正言顺地代表继承人跑完后续环节。对异地继承人而言,这意味着一次视频核验、一份委托,就能把“多头跑”变成“一次办”;对登记和税务部门而言,由遗产管理人作为统一对接主体,材料来源更清晰、责任链条更明确。报道显示,这一做法还推动了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的跨部门衔接,形成“线上委托—继承公证—遗产管理人代办—核税领证—证书邮寄”的完整路径。

需要提醒的是,继承涉及家庭财产权益,具体办理仍需以公证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机关的现行要求为准,继承人的范围、遗产的范围、是否存在遗嘱等,都会影响办理方式。市民如需咨询殡葬服务、身后事项办理等政策,可拨打重庆市殡葬服务热线96000;如在公证、代办等服务中遇到收费不透明、违规收费等问题,可拨打12315反映。

本站提示:本文根据重庆长安网(重庆法治报)公开报道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整理,仅供了解参考,具体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与收费标准以公证机构及相关部门官方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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